据@深圳大学:2022年11月11日14时左右,我校一名员工在南校区L-7坠楼,我校安保部门立即拨打了120并报警,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高坠者已无生命体征。经查,该员工系后勤保障部餐厅员工,并非网上所传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初步认定系高空坠亡,排除刑事案件。事发后,学校立即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妥善处置善后事宜,积极努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阿姨跳楼前,在走廊上留下了三件物品:一个包,一个手机,一双鞋。三样东西都很整洁干净,手机用的还是苹果,阿姨生前应该是一个努力而又精致的人。 看出来,跳楼阿姨做了思想准备,不是一念之间。跳楼前,把身上三样最贵重的东西安然的摆放在地面,一切事情交代妥当后,才选择一跃而下。 我不禁想问,她还有没有亲人?在深圳有没有亲人?
在深圳大学有没有亲人?它是谁的妈妈?谁的妻子?谁的女儿?甚至是谁的奶奶?如果排除精神疾病可能,又是什么样的事情让她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对生活的渴望? 再来看深圳大学的回应,网友的很多质疑都没有正真获得及时回应,而是一句“对网民反映的其它个别问题,学校已经责任后勤等其他部门逐一进行核查”轻飘飘带过。
在微博大V凯雷的账号底下,有微博网友透露深大八个月给了物业公司四千二百万物业服务费,这一情况是真的还是造谣,还请深大后续解释说明。至少单个校区八个月4000万物业费属实有点小贵,具体的用途和明细有无公示,到底是用在了实处,还是……
根据深圳大学发布的声明来看,其对此情况的说明是这样的:在校园疫情管控期间,学校根据资源条件对一线员工的住宿进行了统一安排,提供了基本保障。 那我就搞不懂了,网上那么多部分后勤阿姨没有宿舍的照片和传闻,是子虚乌有吗?
难不成是部分网友胡编乱造,又或是哪家境外势力做的图呢?这里我对于各方的说法打个问号,至少从某一些程度上来说,深圳大学宿管或者环卫阿姨叔叔的待遇处境并不是很美好。
深大我去过两次,那里的工作环境线个站的宝安固戍那边,那里的保洁阿姨才是真的辛苦,有一天我突发奇想走楼梯下楼,在16楼和5楼看到两个保洁阿姨坐在楼梯上,他们手里拿着拖把,靠在带灰的墙壁上午休,我小心翼翼的从她们旁边路过,但还是打扰到了她们,她们看到我的第一反应是立马起身,拿起拖把准备走,也许是以为大厦的管理人员巡查来了。
我抱歉的笑了笑,告诉她们中午可以去我们那层楼的休息区坐坐,那边没人,阿姨说着带有方言的普通话表示谢谢,然后说她们是不可以去办公区域休息的,被发现就要罚款,然后告诉我,她儿子和我差不多大,毕业后就在深圳工作,工资不高,她担心儿子吃不好,就一起过来深圳上班,等下午6点下班了,她还要回去给儿子准备晚餐。
我讲这一个故事的目的是为了对大家说,深圳这个城市,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人,生活节奏都非常快,每天行程排得满满的,因为不这样,特别难找到出路,房子均价7万+,郊区5万+,你根本停不下来,停下来就会被深圳给淘汰。 前两天看了个新闻,10万人离开华强北,他们当初都怀揣梦想南下,如今却灰溜溜的离开,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深大这个员工是相同,努力多年,最后纵身一跃,只留下三样东西,手机,鞋子,包包,若不是真的绝望,她又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其实选择一跳了之结束这段人世旅程的人,大抵是有两种:一种是绝望的,另一种是无助的。 这个阿姨,可能是第二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如果按照网传的这一些信息去汇总的话,那么,这个阿姨,可能是劳务派遣的人员。 即高校(公司)把后勤的人员委派到人力派遣公司(企业),比如中航去处理。 简单解释,就是阿姨的社保,工资全部由用人单位来发放,只是接受公司的安排和管理。
如果真的发生了劳动争议,是要找企业来处理的。 所以,在很多国企很多高校很多银行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规避自己的用工风险。 如果这个阿姨被公司不公正待遇了,可完全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公司没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 我之前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一个欧洲企业,换了一个新老板,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新老板带了一批自己人过来。
老板来之后给公司来了一次改造,在会议室那边挖了一个新的空间,开辟了一个新的地方,有个顶子,底下有台阶。而且正好是在厕所附近,他挖好之后呢,就把之前公司的老员工的座位安排了过去。 人家这个不调岗不降薪,人家这个是调座。规避了一切你能够最终靠劳动仲裁拿到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的可能性。 实务中,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案子也有很多很多。
前段时间刚接了一个案子,某高校克扣外籍教授的工资,不发科研经费,还让该哈佛毕业的老教授各种贴钱,各种贡献。没有科研经费,还要让发表文章,还要争取项目。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心血管教授却可以在没有科研经费没有实验的情况下,去发文章。 果然,高校的高,都高过了生活常识。 我们说回这个阿姨,如果您跟这个阿姨遇到了同样的境遇,遭遇了同样的问题。不要一跳了之还有很多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