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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4 作者: 食堂托管

  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为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学生食堂服务的品质,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维护学校稳定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现将海南食堂面向社会从事餐饮服务业的餐饮公司做公开邀标,实行委托经营管理,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商参加。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经营方必须向海南省儋州市第四中学承诺,经营的项目不影响其他人身心健康、校区秩序和卫生,不得经营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内容。经营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报海南省儋州市第四中学审查经同意后方可经营。经营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经营方要为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具备立足于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4)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管和价恪管理等制度。

  (5)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知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食堂经营规模按就餐总人数600左右人进行配备,三级厨师3人以上,三级点心师2人以上。

  项目内容:(1)提供学生每天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供应;(2)按学校的要求提供值班领导及陪餐人员(3-5人)的每日三餐及无电情况下的全校住宿学生饮用开水及供应。(3)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保证一餐一具一消毒。(4)设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开展“明厨亮灶”活动。(5)对设备、设施做到合理使用、谨慎保管和维护保养,所有设备只能为校内师生服务,不能移作他用。(6)中标公司自费购买不足的设备,并与食堂原经营者协商购买食堂已有设备。

  1、有着非常丰富的食堂管理经验、经营特色和良好的信誉;投标方应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师生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的经营理念。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海南省儋州市第四中学管理、指导和监督。

  (5)具有从事5年以上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经验,并且三年内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投标申请人请于 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儋州市第四中学总务处报名。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底。

  注:①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②所有投标资料必须整理成册,封面写明“某某公司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单位全称(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邀标人将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学校行政会议室举行议标会,要求投标单位现场述标。议标过程结束后投标人退出议标现场,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审。中标结果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