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食药监办理会议上得悉,山西省食药监局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不得由个人承包经营。
校园食堂餐饮安全事关广阔师生身心健康,是餐饮安全的高危险单位。此间,山西省食药监局下发办理定见,将校园餐饮安全作为监管要点,要求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际展开食堂餐饮安全自查,并进行存案。
该局工作人员称,“咱们要求校园严厉标准整治承包经营行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不能由个人承包经营,有条件的可托付有资质的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保管。”
此外,山西省食药监局要求校园建立餐饮安全办理机构,在每个食堂装备一到两名专员,专门办理食堂食品安全,关于食堂收购、从业人员体检等进行监管。“比如说你要随时调查,禁止食堂收购野蘑菇、河豚鱼、发芽马铃薯等有毒的高危险种类。”
校长是校园食堂安全的榜首职责人,关于不展开自查、存在严峻安全危险危险的校园,要对其校长进行约谈,期限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假如产生食物中毒事端,要及时上报。“对产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称和漏报的,要按照法令来追查相人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