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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西河镇横溪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作者: 食堂定制化

  大埔县西河镇横溪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其他资金资格标,无预算,招标人为大埔县西河镇横 溪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埔县西河镇横溪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001大埔县西河镇横溪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 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一定要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 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 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核检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

  2024年3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20日)

  4.3其他: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做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 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