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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1-05 作者: 食堂定制化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栏目,提供与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来厦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解读,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资讯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厦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厦门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做出明确限定。

  即日起,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也适用此办法。

  《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要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任务、人数、天数、地点;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记者从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了解到,出差到厦门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抵达目的地的标准执行。同时,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工作人员出差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标准。不同职务级别有不同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普通套间,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中,出差到厦门的工作人员,部级干部住宿标准为每天800元;厅级干部为每天49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为每天340元。

  《办法》规定,到厦门出差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选择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等,并凭据报销。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选择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等,并凭据报销。其他人员则应选择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并凭据报销。

  《办法》还明确,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等费用统称为“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出差来到厦门,出门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就得精打细算了,若随随便便打车,80元根本就不经用,超出的费用得个人自理。

  此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联的费用。S4A10077

  公务员出差补助相关政策解答,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资讯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工作人员单次出差,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统筹使用。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一份交通意外保险可以凭据报销。其他如机场服务费、打包费等不得报销,应在公杂费中开支。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包括单位食堂)并支付费用的,出差人员如何交纳伙食费?

  工作人员出差应严格《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细则》(浙委发[2014]13号)、《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等规定,出差期间自行用餐。如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省内出差,如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除按规定接待工作餐外)并支付费用,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交纳标准不低于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接待单位收到伙食费后应冲销相应支出。

  接送领导上下班属汽车驾驶员日常工作,不属于临时公务出差范围,不能按差旅费规定报销相关补助。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介绍韩国留学伙食费用标准,希望对出国留学的同学起到一定的帮助。想了解更多留学精彩内容,出国留学网为你详细解答。

  韩国的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如牙膏、毛巾、洗发水等与国内很接近,但农副产品却贵得出奇,价格大概是中国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伙食费是中国学生除学费外最大的开支,每月最节省的也要30多万韩元。

  韩国也有很多中国人在那儿开的中餐馆,价格比国内高很多,中国留学生很少光顾。有些在外租房的学生也自己做饭,自己做饭要比在学校餐厅就餐节省一半以上。在韩国能买到任何所需的中国调味品。

  蔬菜的品种很多,价格看季节又分细菜和粗菜,粗菜是指应季上市的大批量菜,如白菜、菠菜等,在上市的季节价格十分便宜,韩国人都会成堆地买。肉类副食就贵多了,一斤肉折合人民币大约是100多元,即便是韩国人也舍不得天天吃。 韩国三面环海,海产品相对较便宜。一般普通饮食店的韩国料理 5000-6000 韩元,麦当劳的巨无霸汉堡 3900 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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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各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和打印、复印、传真、寄送等费用。

  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凭餐饮发票在财政部公布的浙江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无餐饮发票的,按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

  省内出差,凭市内交通等公杂费发票在每人每天60元限额内据实报销;无公杂费发票的,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标准,包干使用。

  《[标准版]承包食堂伙食合同》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的内容,以及《[标准版]承包食堂伙食合同》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发包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根据双方条件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食堂与乙方经营者的最终决定,作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为落实《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精神,做好与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规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其原按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的待遇高于本通知规定标准的部分,能够继续照顾享受。”

  (一)原已纳入帮困粮油供应卡发放范围的享受职工遗属补助人员(以下简称职工遗属),按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但继续照顾发放帮困粮油供应卡。

  (二)低保家庭中与子女一同生活的职工遗属,其子女收入无变化,按家庭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但对职工遗属继续照顾发放帮困粮油供应卡;其子女收入发生明显的变化,应按家庭实际收入核定低保补差。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应按低保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停止,其家庭中的职工遗属也不再列入帮困粮油供应卡发放范围。

  (三)凡新申请低保救助的职工遗属,按实际收入核定,符合低保条件按规定纳入发放范围。

  按照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规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一)对已列入城镇“三无”人员范围的职工遗属,按照实际收入采取补差的办法,即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低于城镇“三无”人员救济标准的职工遗属,应给予补足;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高于“三无”救济标准的职工遗属,不再给予生活救济,能够继续保留其城镇“三无”对象的其他待遇。

  对新申请城镇“三无”的职工遗属人员,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遗留下的孤老残幼人员可否给予社会救济的请示〉的批复》(沪民事[88]第15号)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再列入城镇“三无”救济范围。

  (二)对已列入农村“五保”对象范围的职工遗属,按照实际收入采取补差的办法,即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低于当地农村“五保”标准的职工遗属,应给予补足;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高于当地农村“五保”标准的职工遗属,不再给予生活救济,能够继续保留其农村“五保”人员的其他待遇。

  对新申请农村“五保”的职工遗属,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不再纳入农村“五保”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本市城镇职工老年遗属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医保[2006]14号)中“老年遗属进行门诊、住院医疗发生的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统筹资金报销5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老年遗属医疗费不实行按比例分类自负办法”的规定,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职工老年遗属,在申请医疗救助时,其门诊、住...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无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1、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2、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养对象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及民事赔偿的,若赔偿标准高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若赔偿标准低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差。

  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23号)文件规定,我市将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做调整,此次调整从2016年11月起执行。

  遗属补助,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身前单位可对遗属给予定期或临时的补助。补助对象: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

  备战高考的日子里,为孩子安排营养美味的一日三餐与点心成了妈妈们的重头戏,不少家长还购买了大量水果为孩子们补充营养提高免疫力,但一不小心也会陷入种种食补误区。本期我们请来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营养科主任汤庆娅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蔡美琴教授,中华医学会心身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何裕民,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教授王群,为考生们的饮食安排做参谋。

  备战高考期间的饮食安排上,四位专家提出的基本指导意见和原则是:三餐营养应均衡;做到清淡、养胃、补脑、利眠。

  第一,营养应注意均衡,荤素合理搭配。王群教授特别强调这点,高考期间的饮食不要太过油腻,应该荤素合理搭配,“一口肉、两口饭、三口蔬菜和四口水果”,这样的比例比较恰当。

  第二,三餐之间的安排要不同对待。汤庆娅教授认为在午餐的时候能多补充一点荤菜,而晚餐不用特意减少食用量。早餐时可以以碳水化合物的主食为主,比如粥、米面,直接给大脑提供营养;午餐则应该多补充一些优质蛋白质;到了晚饭的时候,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一些清淡、养胃的饮食,并且还要有优质蛋白,这都有利于晚上的睡眠。

  第三,多选择一些补脑、容易消化吸收的食物。补脑的食物主要有鱼类、豆制品、瘦肉、鸡蛋、牛奶以及新鲜蔬菜、瓜果等。另外,何裕民教授也建议不要吃太多含糖量高的食物。

  第四,食物的种类可以丰富一些,烹调的方法也应该多样一些。蔡美琴教授认为,家长在照顾孩子平时饮食偏好的同时,能适当微调口味和食物类型,也能够尝试一些不同的烹调方法,如用清蒸、水煮和清炒的方法,但要注意尽量少用辛辣的调料。

  潇潇的妈妈最近准备了不少肉类食品,打算高考那三天给孩子配备上最最营养的餐饮。

  不过,专家们却认为不应该给孩子过多进食大鱼大肉,而应该多补充蔬菜水果和乳制品。因为大量的肉质食品其实是加重了肠胃的负担,不利于大脑的供血。

  静静的妈妈打算换一种以前家里不太常用的方法,给孩子好好换一换口味,增加一点新鲜感。

  蔡美琴教授指出,一些家长不顾及孩子平时的饮食上的习惯,这样的做法会适得其反。比如有的孩子平时很喜欢吃荤,这样一个时间段突然变得很清淡,会打乱他们常有的习惯;有的孩子则平时吃得较清淡,此时为了求进补,又一下子吃得很油腻,其实反而对孩子的身体不利。

  苏苏的爸爸已经给孩子购买了不少营养保健品;而苏苏的妈妈则买来了甲鱼、乌鸡之类的食物,准备给孩子炖汤进补。

  这样的大补特补遭到了专家们的否定。专家这样认为,如果进补过量,考生在食用后不吸收、不适应的话,还会导致腹泻、过敏、感冒上火等病症,与家长的意图适得其反。

  眼下正是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不少家长为了给高考考生提高免疫力、补充营养,往往选择各类水果作为佐餐点心或夜宵。对此,蔡美琴教授建议,“少量多样”是最佳补充营养的方式。

  首先,每天肉、蛋、蔬果、奶制品等食物品种要多样化,其中蔬菜5种以上,水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