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4月1日开始执行。
其中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近几年来,学校食堂频频出事,距离安徽芜湖鸠江区童馨幼儿园被曝出给孩子们吃臭鸡腿、霉大米不久。
近日成都七中实验小学部后厨的曝光又让人触目惊心,污秽不堪的灶台、腐烂的水果、各式各样的添加剂等再次刷新了食堂后厨的“肮脏记录”。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以食为天”是家喻户晓的俗语,当“孩子”、“未来”和“天”这几个词汇碰撞在一起,足以激荡起每个父母的心。
家长即便花钱,也无法买来心安,无法给孩子买来一份安全、卫生的饭菜时,为人父母的那份安全感又该何处安放?
如今,多数家庭中的父母都是上班族,孩子接送是一个难题,托管便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小学都有托管能力。
据调查,西安市出台了“弹性离校”政策,延长学校放学时间为17:30,但由于多数家长下班时间为18:00,所以只有8%到20%的中小学生选择“弹性离校”,其他学生家长都选择了校外托管。
然而,托管市场监督空白,鱼龙混杂现象较为严重,存在着诸如缺乏行业标准、申请门槛低、管理混乱、食品卫生安全难保障、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无良托管机构的泛滥,让孩子的身心健康难以得到保障,在校托管便是家长们更放心的选择,而陪餐制度也只能作用于校内托管。
因此,新风向教育乐学π建议各学校应该加大托管投入,扩大托管范围,不让家长们“被迫”选择安全难以保障的社会托管机构,让“陪餐制度”更好的服务于所有的学生。
相比以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出台让我们正真看到了“制度建设”层面的探索,其背后逻辑是: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保持纪录,食堂就不敢肆意妄为。
理论上分析似乎可行,可是离真实落地,显然还有一段路要走。譬如,管理人员没去“陪”怎么办?又如,管理人员自己带饭“陪”或食堂开小灶又如何监督?因此,陪餐固然可当作日常防范的一个方面,但不是处理问题的全部。
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要靠严格的校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食堂招标是不是满足规定,有没有关系户参与?
食品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有没有按时进行检查机制?食堂监督责任是否明确,有没有专职人员履职?这样一些问题搞清楚了、弄明确了,才能避免食堂饭菜质量“开学好”、“检查好”等表面功夫,真正落实陪餐政策。
自3.15辣条乱象曝光以来,人们更加意识到小卖部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威胁着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取消校园小卖部是必要之举,不但可以净化校园环境,更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课间习惯。但是,若不同时整治校园周边的移动摊贩,那防治效果只能流于形式!
其次,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让孩子对食品安全形成自己的认知体系。
最后,国家应该加大力狠查食品加工公司,对加工劣质食品的企业严查狠打,只有确保市场上无垃圾食品流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此外,小卖部的取消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会降低部分学生购买学习用品的便利性,家庭、社会、学校应该协调保障学生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需求。
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不光要“陪好餐”、“管好嘴”,也要“拴住心”,这样才可以真正为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