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长身体的孩子吃饱吃好

发布时间: 2023-11-27 作者: 企业单位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吴鑫矾) 今日下午,长沙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召开规范学校幼稚园食堂收费管理工作会议,推出9条举措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收费管理,让长身体的孩子吃饱吃好,推进食品安全和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

  为让学生吃饱吃好,长沙提出制定并推广带量营养食谱,明确学生食堂饭菜品质衡量准则。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可以对外承包。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等负责人与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做到同标同餐同桌,并做好陪餐记录。

  在伙食费收费方面,要求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县市区同层次学校统一标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伙食费。

  在食堂管理方面,明确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严禁学校向托管食堂收取各种各样的形式的租金、管理费。明确建立学生食堂财会制度,专款专用,明细核算。食堂收支情况每月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如公共开支、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自营食堂维修改造、设备添置等纳入学校公共支出,不计入食堂支出。

  措施在食堂监管方面还做了诸多要求,比如餐饮托管的学校应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不允许超出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可以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供餐直接成本不能低于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供餐企业每学年的综合满意度不能低于80%。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易鹰介绍,规范学生食堂收费加强管理的9条举措旨在让学生受益让家长放心,既是长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的提升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创新之举,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期待改革的痛点难点问题的务实之举。

  与会的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长沙市实验小学等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人纷纷表态,将认真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