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法院食堂厨务外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3 作者: 企业单位

  因作业需要,我院拟经过厨师总包干方法,对院食堂进行厨务外包,现将外包计划公告如下: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杰出的职业道德,恪守企业管理,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载,自己及家族非失期被执行人;

  3.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三年以上(含三年)作业经验,而且以往从业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物安全事故产生;

  4.有餐饮行业运营阅历者需供给原运营餐饮行业的营业执照、食物运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运营许可证);

  5.提交一个月的午饭菜单(规范为12元/人,供给1荤1半荤2素1汤)以及公事招待菜单(按一桌10人, 300元/桌、400元/桌、500元/桌规范)。

  1.原则上实施两年一包,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可续签合同。

  2.外包费用为9500元/月,其间9000元于当月月底前发放,500元依据《连城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每月提取,进行绩效查核,于每季度查核往后依据查核成果发放。若当月有组织招待桌餐,则别的按50元/桌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按月发放。

  3.我院对外包方供给的食物和服务实施“每季度满意率测评”准则。如我院用餐人员对外包方供给的食物和服务满意率低于60%时,我院有权停止协议,外包方需无条件恪守,并不得向我院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当我院用餐人员对外包方供给的食物和服务满意率低于70%时,我院给予外包方正告,并拘留当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20%。如下一季度满意率达70%以上,则在下一季度结算时一起付出上一季度拘留的金额;如下一季度满意率仍低于70%,则上一季度拘留的金额不再予以付出。

  4.外包方有必要延聘厨房帮厨,人数至少2人,厨房帮厨人员由外包方自主延聘,工资福利等由外包方自行承当。外包方所聘人员均需持有用健康证,恪守本单位相关规章准则和纪律束缚。

  5.外包期未满,外包人不得半途提出解除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停止合同,须提早30日向本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并经本单位赞同。

  (2)菜单拟定环节:分值占总分20%,按膳食规范供给一个月的午饭菜单和300元/桌、400元/桌、500元/桌规范的公事招待菜单。

  (3)材料审阅环节和菜单拟定环节得分前五名进入干部职工用餐试菜环节,完结一天早、中、晚餐菜品制造。

  (4)干部职工用餐试菜环节:分值占总分40%,其间早餐占5%,午饭占20%,晚餐占15%。

  (5)招待用餐试菜环节。分值占总分30%,午饭试菜环节得分前三名者进入招待用餐试菜环节,招待用餐一桌规范为40元/人*10人=400元,此项费用由比选人承当。

  (6)打分:材料审阅和菜单拟定环节由本院膳食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分,干部职工用餐试菜环节由参加用餐人员进行评分,招待用餐试菜环节由试菜小组进行评分。

  参加招待用餐试菜环节的总分第一名的比选目标为厨务外包提名人,经归纳查核后按程序签定厨务外包合同。归纳查核不合格,或总分第一名抛弃的,按总分从高到低递补。若报名缺乏3家,按实践报名目标确认厨务外包提名人。

  1.报名时刻: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8日(非作业日请电线.报名地址:连城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三楼归纳办4。

  报名人员进入法院请严厉依照防疫要求,佩带口罩,合作安检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作业。

  为保证此次作业的公平、公平、揭露,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