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备收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线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刻)前递送招标文件。
对食堂的面点间、粗加工间、主厨房间、仓库、洗碗间、售饭区、收盘区等进行设备收购及设备装置。
合同实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内依据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时刻供货并装置结束。
本项目专门面临中小企业收购,不再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归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用方针);
优先收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收购的货品在政府收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施行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认的认证组织出具的、处于有用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方法:凡有意参与招标者,请将招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汇款截图发至),一起在上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须此操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五会议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收购人及其托付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