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监管难的实际,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创新思路,把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作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全县率先实行学校食堂公司化连锁经营、统一配餐、扎口原料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了在校学生安全用餐、学生家长满意放心、食安工作创新提升的多赢目标。
公司托管,统一配餐规范化。今年以来,该镇与日照市馨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责任书,将全镇公办学校食堂全面交给该公司经营。做到了三保证、三提升。三保证:保证肉制品定点采购,采购点的证照、检验检疫合格证等齐全;保证蔬菜类从正规市场购进,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保证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相关证件等。三提升:提升管理人员和厨房从业人员素质水平,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经过严格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提升饭菜质量,努力钻研烹调技艺,确保学生吃得好、吃得饱、吃得安全;提升花样水平,尽可能多地更新饭菜花样,杜绝单一单调。目前,全镇8家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作为试点由该公司集中经营,统一采购原料,集中切配,统一配餐。
营造氛围,宣传教育常态化。一方面,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展示板、建设文化餐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餐厅文化氛围,让学生在就餐的同时,自觉树立珍惜粮食、文明就餐的意识。另一方面,镇食安办、食药所8名工作人员兼任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每2周一次到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课堂讲课、现场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让在校师生接受食品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1-5月份,共组织并且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教育培训90余次,培训师生2000余人次。
遵章守纪,学习生活封闭化。今年来,该镇各学校都制定了科学详细的“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在校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在校期间封闭化管理,坚决不允许私自外出购买零食、食物等,从源头上杜绝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贩卖垃圾食品、麻辣食品等行为。同时,镇食安办牵头,安监办、食药所、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与,每月组织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规范提升,对流动摊点、小食店进行清理,有效保证了学校周边秩序。今年来,共组织并且开展校园周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次,清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3处,全部整改完毕;查处违法案件11起,入库罚没款1.3万元。
社会参与,监督管理严格化。学校食堂公司化运营过程中,学校指定各班级班主任为食品安全责任人,每班级选出5-10名学生家长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监督馨润公司运作情况。班主任每天到食堂查看当天原料购进单据、饭菜烹饪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进行提醒整改并报告食品药监管理部门;学生家长每周受学校邀请进行陪餐,运营公司成立专门的意见簿,供学生家长就饭菜质量、花样等提出意见。家长通过陪餐,更直观地了解了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就餐状况,真真正正放下了心,解除了后顾之忧。上半年,学生家长对饭菜价格、质量、花样等提出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食堂全部进行了整改。
标本兼治,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该县成立了由20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由14个部门参加的例会,并要求教育局长参加,把教育局长和各校校长定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沂水县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初级中学的学生选择其中一个学期,在教育基地进行一周的教育实践,由县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为孩子们授课,告诉孩子们哪些食品是安全的,哪些食品是不能食用的,并教给孩子们怎么样分辨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自2012年起,该县在流通环节推行“一票通”,督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凡是索证索票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一律不准销售,从根本上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对于索证索票等手续不全的问题食品,由当地食药监部门予以没收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