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年纪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载,张家港市户籍(常阴沙或周边城镇户籍优先)。
四、报名程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供给自己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照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起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则时间内及时签到处理选用手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作)争议等事项,均由自己担任洽谈处理。选用人员签定劳作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正式选用,考评不合格的撤销选用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