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维)为归还债款和满意个人日子开支,益阳男人用虚伪项目工程与别人签定合同,骗得别人10万元保证金。11月24日,赫山警方捕获嫌疑犯吴某(男,55岁,赫山区人),破获一同欺诈案。
“他(吴某)说自己承建了一个工地项目,答应将工地食堂承揽给咱们,但签署协议后至今未开工,最气人的是,咱们还给了他10万元的保证金。”2019年11月23日,赫山公安分局赫山派出所接到张某等三名受害人的报警。本来, 2019年8月,张某等三人经朋友介绍与吴某知道,吴某自称其在益阳火车站邻近承揽了一片工地施工项目,能够将工地食堂承揽给张某等人,并告知张某等人工地将于2019年10月1日开工,且届时会有200人左右到食堂吃饭。心动之下,张某等人便与吴某签定了《食堂内部承揽合同书》,并按要求交纳了10万元工程保证金。在与吴某签定合同后,张某等人屡次问询吴某开工时刻, 其总以许多理由推脱。后张某等人表明预备抛弃与其协作,只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吴某在交还10000元后避而不见。
接到报警后,民警当即展开头绪核对,依据受害人供给的合同,到有关部门核对信息,查明吴某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底子与其个人无关,且该项目合法开发商并未有近期施工的方案。11月24日,民警依法传唤吴某。经审问,吴某对自己谎报接受工地施工工程,与别人签定工地食堂承揽协议骗得10万元保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吴某告知,其欺诈所得除了日常开支,大部分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私家债款。
民警提示:警觉突如其来的“工程”圈套,关于私自发包的工程一定要调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关于不经招投标程序而直接签定合同的,要核对项目状况和公司资信,切不可随意签定合同并交纳所谓的保证金。